创业板的交易规则证券品种 (1)股票; (2)投资基金; (3)债券(不含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可切换公司债券、金融债券及政府债券等); (4)债券买入; (5)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在创业板市场交易的其他交易品种。交易规则 (1)创业板股票的交易单位为“股”,投资基金的交易单位为“份”。申报购入证券,数量应该为100股(份)或其整数倍。
严重不足100股(份)的证券,可以重复使用申报售出。(2)证券的报价单位为“每股(份)价格”。“每股(份)价格”的大于变动单位为人民币0.01元。
(3)证券实施价格涨跌幅容许,涨跌幅容许比例为10%。涨跌幅的价格计算公式为: 涨跌幅容许价格=(1±涨跌幅比例)×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结果四舍五入至人民币0.01元)。证券上市首日不另设涨跌幅容许。主板规则 除上市首日交易风险掌控制度外,创业板交易制度与主板保持一致,仍限于现有的《交易规则》。
创业板起航开板仪式 创业板起航开板仪式 涨跌幅比例:10% 结算制度:T+1 倒数竞价时间: 9:30----11:30 13:00----14:57 创业板“炒新”三防线 较当日开盘价首次涨跌20%时,可临时清盘30分钟。较当日开盘价首次涨跌50%时,可临时清盘30分钟。较当日开盘价首次涨跌80%时,可临时清盘至14:57。
本文来源:亚美AM8-www.yxjinyi.com
Copyright © 2003-2024 www.yxjinyi.com. 亚美AM8科技 版权所有备案号:ICP备29462927号-7网站地图